Source:
-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–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學生服務學習實施要點
- 2010漁港志工培訓招募(doc)
Inquiry:
- 師資培育中心 電話:02-24622192#2071 傳真:02-24634416
- 漁港志工專案聯絡人:張瓊文 wen0222@pchome.com.tw
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的志工活動頗具專業特色。以2010漁港志工培訓招募的海報為例,志工活動強調實習效果,而不強調服務期間的日誌反思與服務之後的分享討論。
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各專業院系中,師資培育中心更為強調服務學習,個別訂立本系(中心)服務學習實施標準。
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–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學生服務學習實施要點
一、 為鼓勵師資生提昇教師專業知能,養成主動服務他人及終身學習的習慣,特訂本要點。
二、 服務學習活動包括:
(一)本中心公告之之各類相關活動。
(二)自覓之中等學校相關服務。
(三)自覓之相關志工服務。
三、 本中心師資生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前,應完成至少36小時服務學習。
四、 參與每項研習或服務活動,需取得時數證明。
五、 學生於申請實習前需出示服務學習護照,以證明完成36小時之服務學習時數,始可進行實習。
六、 修畢教育專業課程前,未完成本要點第四點之規定者,不得參加教育實習課程。
七、 學生參與服務學習時,需謹記自身代表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,務必守時、禮貌、敬業,並注意安全及服裝儀容。
八、 本要點經由中心會議訂定後實施。